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11FJ-19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1FJ-19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鄂州市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梁发信发【202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
建设规模:梁子湖区乡镇平战结合医院建设内容包括: 太和镇中心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并整体搬迁到区交警大队旁边。新建门诊、急诊、医技楼 8626m2,住院楼 19445.50m2,传染病楼 5939.26m2,办公楼、专家公寓、食堂 6058.36 m2,制氧间 315 m2、洗消中心90m2、配电房128m2、污物暂存间 45m2、污水处理间 18m2、门卫室 41.3m2及市政相关配套设施。涂家垴镇卫生院新建一栋门诊综合楼约 3000 m2; 梁子岛卫生院新建一栋门诊综合楼约 1600m2; 梁子镇卫生院新建综合楼 3000 m2:沼山镇卫生院新建综合楼 3000m2。并对相关的医疗设备进行全面提升。关于建设规模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施工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服务(包括驻工地设计代表、施工地质服务等),同时须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报批手续等;(2)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1
合同估算价:23099.4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者省市级及以上监管平台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复印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3.1.3、投标人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下列之一:①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③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1.4、其他条件: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财务报表,并考核牵头人)。仅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须为施工方,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朱部长
联系人:
洪敏强、汪华坡、刘毓畅、程毅
电话:
18771916998
电话:
027-872735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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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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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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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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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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