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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动评审]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24-06-05 09:30 资质:公路三 市级:赣州市 县区:寻乌县
截止:2024-05-27 金额:1379万元 评标:综合评估 工期:10个月
文件: 招标   有答疑

[非自动评审]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寻发改字〔2024〕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寻乌县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寻乌县三标乡。

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 主线起点 K0 000 位于长安村附近,终点 K9 265为通往东江源源头桠髻钵山,主线长9.265公里;支线A为通往东江源瀑布景点的支线,长1.345公里;项目总长10.61公里。涵洞34道,其中圆管涵25道,盖板涵9道。本工程全线采用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基 4.0米-5.5米。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计概算总金额为1492.3524万元,本项目投资1379.06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33.0676万元,施工图勘察设计费为46万元(实际以县财政审核为准)。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共10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共1个月; 施工工期为2024年8月至2026年4月,共 9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及相关后续服务(含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所有相关报告、专项方案编制和勘察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养护及该工程相关的其他施工过程。

2.3.2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截至发布本招标公告前一日止,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备案的资质(养护资质除外)、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更新备案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评标时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6)。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其他类型(投标人),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人须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招标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异地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其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系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13970726273

招标代理: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3672299905

招标监管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797-2830766


附件1资格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人: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包括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件3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件4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近3年的时间计算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不存在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附件5资格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2.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的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劳动合同为依据(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提供任何一种均可)。


6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寻乌县东江源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 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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