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2)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6-12 14:00 至 2024-07-02 12: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06-22 12: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06-27 12: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 陈工、曹工、潘工
办公电话 0755-27392109
电子邮箱 2330906231@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叶工
办公电话 0755-23228905
手机号码 13728767822
电子邮箱 2330906231@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标段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2001】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整理、园路综合整治工程、公园入口整治工程、无障碍通道改造工程、停车场综合整治工程、护坡综合整治工程、构筑物翻新改造工程、莲花池景观改造工程、健身区域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林下文创场地、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海绵城市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该工程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3222.16万元
计划总投资 3,991.3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结合招标图纸,并自行踏勘现场。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4-07-17 至 2025-07-16
计划工期 365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02 12:00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筑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其他: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落实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安全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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