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南镇花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博南镇花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博南镇花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建设古道两侧巷道980平方米,同步实施巷道内雨污水管网铺设600米,实施巷道内两侧强弱电线入地工程,长度3.3千米;(2)改造村集体房屋6幢820平方米,用于承接文旅产业;(3)建设农贸市场旁停车场,铺设青石板1300平方米,建设生态水沟70米,新建排污管道200米,安装12套路灯,绿化300平方米;(4)在古道边安装道路照明灯200盏,安装树灯9盏;(5)在村内古道边、河边实施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400平方米,新增花箱50组,植入文化元素15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14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永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0872-652248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莽福强
办公电话: 1821334175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闫正
办公电话: 15125205672 移动电话: 1512520567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204001001
标段名称: 博南镇花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04 08:30
开标地点: 永平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1)工程勘察: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与测量,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测量、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岩土勘察审图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勘察、测量任务,并满足设计相关要求,保证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审查。(2)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不会超过初设范围。2.工程设计(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估算)、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并完成施工图审查;④园林景观设计(含预算),并完成图纸审查;⑤专项工程设计(含预算);⑥完成环评、水保及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所需服务;⑦配合建设方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3.工程施工及采购(1)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及采购任务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2)施工及采购范围以经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不会超过初设范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博南镇花桥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市政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560万元或设计服务费≥15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56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注: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其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3.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0年至2022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7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投标人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5)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接施工任务的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5.企业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560万元或设计服务费≥15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56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注: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市政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8.其他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2)按照云建标【2016】38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标准员。(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9.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0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11.大理州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4-05-14 15:07:41
210.招标公告.pdf2024-05-14 15:07:36
312.永平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4-05-14 15:07: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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