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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飞鲤片区建设)EPC

    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飞鲤片区建设)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3〕104 号

    1.4 招标人: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飞鲤片区建设)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202456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2024563

    2.5 建设地点:郎溪县飞鲤镇

    2.6 合同估算价:127,694,000.00

    2.7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 1)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飞鲤片区建设)EPC,项目内容包含飞鲤镇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和长溪河北支流河段整治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景观提升、道路改扩建等。详见附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负责各阶段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 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27694000.00其中包含工程建安费、暂列金及设计费2、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730000.00含设计、地形图测绘、施工图审查等费用3、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评审审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具备(1)或(2)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取得市政行业设计专项资质中“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3.1.2 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 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 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第六条规定,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号:6232811760000019407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号:9340050100027200220167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人: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 2 号

    人:臧先生

    话:0563-7020367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

    人:杨女士

    话:18098555017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话:0563-7035472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563-7020367

    10.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098555017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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