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1720180703002 | |||||||
报建名称: | 新建住宅和现代商服项目(华发阳逻金茂逸墅)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006300949424549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住宅和现代商服项目(华发阳逻金茂逸墅)二期施工-二次招标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027-89355362 | |||||
招标人: | 武汉华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春林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72334618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唐芬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162332036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阳逻经济开发区柴泊湖大道以南,阳靠公路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深基坑及支护工程、地下室、土建、消防、弱电、安装、精装修、电梯、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62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018-420117-70-03-019108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80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7-08 16:07 ~ 2020-07-13 16:07 | ||||||||
投资总额(万元): | 162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7-20 15: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区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华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7-21 12:00 ~ 2020-07-22 12: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7-22 12:00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由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本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15:00)止到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区政府服务中心二楼)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进行原件审查,原件内容为:(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2)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7)投标人须对所递交的资料及上述原件的真实性承诺,并递交经济处罚承诺书。 (二)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以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接受核验。以上原件与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规定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人资料,招标人将拒收;投标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有不良行为、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
备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组织对按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评分,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前12名(含)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12名(含)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