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芒洪乡中心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耿马自治县芒洪乡中心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耿马自治县芒洪乡中心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规划新建一栋五层框架结构面积为1670.75平方米的综合楼。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3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6121905)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郑耀坤
办公电话: 0883-6129680
招标代理机构: 临沧诚耀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俸珊丽
办公电话: 0883-3113181 移动电话: 1512649014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400308001001
标段名称: 耿马自治县芒洪乡中心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06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2 09: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厅(耿马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2966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规划新建一栋五层框架结构面积为1670.75平方米的综合楼。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芒洪乡中心完小校园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获得项目经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总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不对业绩时限进行要求,即:“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条款不作为本项目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业绩。
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公司成立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总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不对业绩时限进行要求,即:“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条款不作为本项目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业绩。
其他: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5.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元)。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8.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陆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10.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登记结果截图;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注:本项目使用筑龙固定格式招标文件,因无法更改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此项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7-29 11:47: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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