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同时满足(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或者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等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丧失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及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