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一标段:(一)生态缓冲带工程:恢复河道两侧生态缓冲带,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共计约4300米;绿篱隔离带总长度2557.58米,总面积16360.81平方米。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采用草被 细砂 种植土 砾石 碎石的生物滞留带和灌草结合的绿篱隔离带;绿篱隔离带采用灌草结合型式。生态截流沟连接管网2512.17米,采用DN300PVC管。 (二)生态调蓄塘:总面积37323.72平方米,种植灌草32544.59平方米;设置管护道路总长约1.4千米,道路宽1米,采用透水砖铺设;护岸采用草坡入水泊岸和置石护岸相结合,总长约750米,其中:置石护岸长250米,生态草坡护岸长500米。 二标段:生态缓冲带工程:恢复河道两侧生态缓冲带,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共计约9358.56米,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采用草被 细砂 种植土 砾石 碎石的生物滞留带和灌草结合的绿篱隔离带。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9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0873-38343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蒙自市水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田聪
办公电话: 13769478126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菊
办公电话: 0873-3798600 移动电话: 189873158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582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4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
开标地点: 蒙自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92.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生态缓冲带工程:恢复河道两侧生态缓冲带,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共计约4300米;绿篱隔离带总长度2557.58米,总面积16360.81平方米。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采用草被 细砂 种植土 砾石 碎石的生物滞留带和灌草结合的绿篱隔离带;绿篱隔离带采用灌草结合型式。生态截流沟连接管网2512.17米,采用DN300PVC管。(二)生态调蓄塘:总面积37323.72平方米,种植灌草32544.59平方米;设置管护道路总长约1.4千米,道路宽1米,采用透水砖铺设;护岸采用草坡入水泊岸和置石护岸相结合,总长约750米,其中:置石护岸长250米,生态草坡护岸长500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⑵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⑶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企业若无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一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企业若无审计报告,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4.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582001002
标段名称: 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4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
开标地点: 蒙自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52.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生态缓冲带工程:恢复河道两侧生态缓冲带,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共计约9358.56米,生物滞留带 绿篱隔离带采用草被 细砂 种植土 砾石 碎石的生物滞留带和灌草结合的绿篱隔离带。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⑵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⑶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企业若无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一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企业若无审计报告,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4.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2024-09-06 12:27:4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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