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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锦江段)
日期:2024-06-24 09:30 资质:地质灾害治理甲 市级:鹰潭市 县区:余江区
截止:2024-06-23 金额:104万元 评标:合理低价 工期:175
文件:

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锦江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锦江段)施工已余行审批字【2023】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余江区锦江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约716.6万元,分为4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分别为画桥段、黄庄段、生态林场总场段即高公寨林场段、锦江段,其中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锦江段),招标金额1041198.31元;主要采取“削坡减载+挡土墙+排水沟+绿化工程”等方式,计划对锦江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

2.3 计划工期:17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注册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7)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施工员 (市政专业) 、质量员(市政专业)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

(8)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市政专业) 、质量员 (市政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3年12月到2024年5月) 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9)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根据鹰建字【2021】17号文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附件中下载,并将已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送审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鹰潭市余江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共有四个标段分别为画桥段、黄庄段、生态林场总场段即高公寨林场段、锦江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次项目开标先后顺序为画桥段→黄庄段→生态林场总场段即高公寨林场段→锦江段,投标单位一旦中标某个标段,即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该投标企业在其他标段的有效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不参与中标排序。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4531日至2024623日。(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借用“房建及市政设计招标”平台发布招投标相关程序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报名和下载标书)。

4.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62409:30开标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开标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62409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开标室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发布。

7.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 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2.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

址:鹰潭市余江区建设路8号

人:吴先生

话:13970188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桓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518号双子座办公大楼A座17楼1714室03室

人:吴女士

话:19079067039

招标监督单位: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

联系电话:0701-58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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