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LGPD0185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戴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临港新片区105社区I13-02地块配套初中 | ||
建设地点: | 本工程位于临港新片区 105 社区 I13-02 地块,东至川朴路,南至盛艾路,西至 I13-01 地块,北至珍艾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拟新建一所24班初中,预估学生人数1080人,教职工人数96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教学综合楼(含教学楼、行政办公、食堂、风雨操场等)、值班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等。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2790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93.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101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7.4平方米),容积率约0.96,建筑密度约26%,绿地率约35%;地下建筑面积 6708.1平方米。本项目设置机动车停车位79个(含地上装卸车位1个、地下停车位7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34个(均为地下)。本项目人行出入口位于南侧盛艾路,机动车出入口位于北侧珍艾路。同步实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上述面积均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工程总投资: | 24478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075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4575179.48元人民币(19457.517948万元) |
建设周期: | 73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自报分部分项节点,一旦中标将以上节点转为考核节点,每延误一天按合同规定金额处罚 ,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明确。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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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有不少于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0万元),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均可,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础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2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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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065190194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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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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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10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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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两家投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