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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4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宿高新经科〔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区引河以南,竹邑路以北,港口路以西,鹤山路以东

    2.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约49033万元,本项目为5GWtopcon和1GW异质结光伏太阳能电池车间及其配套用房、设备,主要包含:空调通风系统、空调/冷热水系统(约12100万元);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管路、特气系统(约5900万元);空压系统-CDA、真空系统-PV、化学品系统、二次配系统等(约8500万元);工艺废水排放管路、工艺冷却水系统、纯水管道、废水处理设备安装、给水系统等(约6100万元);动力配电系统(110KV变电所下线线路及设备等,约9333万元);净化工程2400万元);电池车间装修工程(约1900万元);自控、IT系统(约1600万元)及车间综合管架工程(约1200万元)等。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4招标范围: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配套建筑的方案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设备的选型、材料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公用设备的选型、采购及安装等。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2.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含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费率的无效。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3.1.1和3.1.2项资质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单车间5GW及以上太阳能TOPCON工艺电池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属于TOPCON工艺的证明材料(图纸、合同项目名称、审批报规资料、政府备案说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其中任意一种。);2、转分包的工程不计;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证明业绩属于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或TOPCON工艺的需另行提供业主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①、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6个月(2023年1月之后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所承建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网披露。

    ③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过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单车5GW及以上太阳能TOPCON工艺电池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属于TOPCON工艺的证明材料(图纸、合同项目名称、审批报规资料、政府备案说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其中任意一种。);2、转分包的工程不计;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如提供的材料中无法体现TOPCON工艺或机电安装工程的,需另行提供业主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④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本文中要求的一级建造师均适用本条)。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6个月(2023年1月之后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2.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暖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揽过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单车间5GW及以上太阳能TOPCON工艺电池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属于TOPCON工艺的证明材料(图纸、合同项目名称、审批报规资料、政府备案说明其中任意一种);2、转分包的工程不计;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如提供的材料中无法体现施工技术负责人信息或TOPCON工艺或机电安装工程的,需另行提供业主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设计单位只承担设计部分任务,施工单位只承担施工部分任务;联合体组成形式: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07 0209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2090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中心

    05573045970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标人: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安居大厦13楼

    人:卢主任 系人:侯工

    话:05573697255 话:1755571567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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