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榆树镇下屯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YQ10-0400-0025地块安置房项目(11#住宅楼等12项)(16#~18#住宅楼)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大榆树镇下屯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YQ10-0400-0025地块安置房项目(11#住宅楼等12项)(16#~18#住宅楼)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庆区大榆树镇下屯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YQ10-0400-0025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核)〔2019〕2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庆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大榆树镇下屯村,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大榆树镇下屯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YQ10-0400-0025地块安置房项目(11#住宅楼等12项)(16#~18#住宅楼)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大榆树镇下屯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YQ10-0400-0025地块安置房项目(11#住宅楼等12项)(16#~18#住宅楼)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0502.4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大榆树镇下屯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52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户内及公共区域装修、检验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内燃气灶、热水器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需要的所有工作。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价款在1500万元(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07310900分至2024080509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209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十号楼 地址: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联 系 人:茅先生 联 系 人:马凯、白敏娜
电话:010-64895535 电话:18612287808
传真:64914397 传真:635097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czb444@163.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40730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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