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HBFX-202211QG-017003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211QG-017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工程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鑫德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政府债券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鑫德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红塔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各一组、清水池两个、加药加氯间、综合楼、设备间、水质检测中心等主体工程,配套完成21km 输配水管道及净水设备、中控及自动化设备、安防、管道在线监测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房县城北水厂改扩建项目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招标,包含:①智慧水务平台搭建;②扩建厂区供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与安装;③厂区安防系统与通信系统搭建。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检测、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保修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
交货地点:房县红塔镇。
计划交货期:180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 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的5年)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在中国境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 (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得超过 3 家,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各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以及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须声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鑫德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40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 号广济医院向南 300 米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彭明俊
联系人:
付琴
电话:
0719-3228066
电话:
155719609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390593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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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02日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由招标人组织开展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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