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红河州弥勒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复烤厂生活区、红烟小区、红房子小区、电力小区、老弥勒一小住宿区、教师和谐家园小区、保险公司生活区等7个小区,涉及94幢1432户居民。改造总面积:73825.51㎡,其中外墙改造:43170.01㎡、屋面修整改造:9661.21㎡、楼梯间改造面积:3615.2㎡、路面修缮改造:6626.18㎡、围墙改造:1498.29㎡、景观绿化:9254.62㎡、居民楼雨落管修缮:3025.4m、雨污分流改造:4893m、楼道灯改造:205套、公共照明优化:43套、新增灭火器:867组、非机动车停车棚改造:809.37㎡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28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朱懿
办公电话: 0873-619811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硼
办公电话: 18187384448 移动电话: 181873844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563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19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3.2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复烤厂生活区、红烟小区、红房子小区、电力小区、老弥勒一小住宿区、教师和谐家园小区、保险公司生活区等7个小区,涉及94幢1432户居民。改造总面积:73825.51㎡,其中外墙改造:43170.01㎡、屋面修整改造:9661.21㎡、楼梯间改造面积:3615.2㎡、路面修缮改造:6626.18㎡、围墙改造:1498.29㎡、景观绿化:9254.62㎡、居民楼雨落管修缮:3025.4m、雨污分流改造:4893m、楼道灯改造:205套、公共照明优化:43套、新增灭火器:867组、非机动车停车棚改造:809.37㎡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工程设计业务。(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3.6项目负责人要求:3.6.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3.6.2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3.7业绩要求:①设计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施工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3.8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3.9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需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到的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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