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东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EPC工程

华中师范大学东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EPC工程(HBSJ-202407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7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东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EPC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中师范大学(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会议纪要(3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改造总面积约为17848㎡,改造道路等级为校园道路园区路,限速30km/小时,排水管径300mm;包含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户外家具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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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EPC(设计 施工)总承包,对东区道路按照要求进行维修改造限额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道路沉降破损位置,拆除破损树池,拆除破损站石,电缆沟拆除掏淤,排水沟清理,绿化清除外运,拆除散水;将主干道改造成不少于6米宽的双向车行道,并设置不少于2.5米宽人行道;将次干道改造成不少于4米宽的单向车行道,一侧设置2.5米宽停车位;将路边排水沟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同时增设绿化带及挡土墙;电缆沟增加隐形井盖,更换雨污井盖;道路两侧整体规划绿植和路灯,增加监控设施,管网预埋;食堂处增加非机动车停车棚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2
合同估算价:535.00万元
2.3其他:1.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深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维修改造或新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3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维修改造或新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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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尹老师
联系人:
董梦梅、郭杭、袁鑫、于蓉、王文革、陈玉霞
电话:
027-67866929
电话:
027-8555584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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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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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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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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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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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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