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二次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是禄丰市南北方向城市次干路,北接古镇东路,南接绥丰路,道路总长308.705米,道路红线宽24米(3米人行道 9米车行道),排水箱涵26米、箱涵净断面宽3.5米,高1.1米,路面为沥青路面,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0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8-6019102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涛 |
办公电话: | 187087874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威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利蕊 |
办公电话: | 18308787170 | 移动电话: | 18308787170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170001001 |
标段名称: | 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二次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1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86.7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金山镇城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建建[2022]4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已竣工验收)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一个,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16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2)施工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
其他: | 信誉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惩戒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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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