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藏龙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景观及附属工程

报建编号:   42011520181017002
报建名称:   江夏区藏龙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
招标登记编号:   202007071655260849
招标项目名称:   江夏区藏龙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景观及附属工程
招投标监管部门: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27-87912775
招标人:   武汉藏龙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王先意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刘鹏举 招标联系电话:   15071486657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洋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343430201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工程地点:   藏龙岛小李村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江夏区藏龙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701.051 立项批准文号:   2018-420115-70-03-065673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合格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0-07-08 15:13 ~ 2020-07-13 15:13
投资总额(万元):   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20-07-20 09:3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藏龙岛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公告状态:   已截止
其他要求:   一、通过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需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全套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于2020年7月20日08:30~9:30(以签到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30分)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参加原件审查,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的资格证、学历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完整劳动合同、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3月-6月,提供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 4、企业近三年(2017年至今)每年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配套业绩(提供网上可查的网站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甲方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文件,现场查询核对);5、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6、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授托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武汉建设网”网站上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若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有发生违法违规不良行为,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的信息,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7、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有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公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申请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被限制投标资格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网上查询截图);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6月-2020年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9、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0、外省入鄂企业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的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1、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对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中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递交承诺书。如未按上述提交,并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逾期均视为无效投标。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依法视为投标无效); 二、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未完详见备注)
备注: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四、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预审不合格,逾期到达或现场核验未能通过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疫情期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本次资格预审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资格预审(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2、请各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资格预审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如没有健康绿码,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健康证明); 3、请各投标单位确定参加资格预审人员后,将投标人代表个人信息(姓名、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体温)于2020年7月19日11:00时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50239907@qq.com),以便于备案登记; 4、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及相关内容不变;5、疫情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日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经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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