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2QP0413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储安吟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67000600 |
招标标段名称: | 西岑科创中心岑卜路(培漾路-聚云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东至聚云路、西至培漾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西岑科创中心岑卜路(培漾路-聚云路)新建工程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西岑单元,岑卜路西至培漾路,东至聚云路,长度1286.946m,红线宽度36m。新建桥梁3座,西旺河(西)桥,跨径组合为13m 16m 13m,桥长约44m,桥宽34m;西旺河(东)桥,跨径组合为22m 22m 22m,桥长约68m,桥宽34m;深角圩港桥,跨径组合为18m,桥长约20m,桥宽3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 |
工程总投资: | 38767.17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2254.92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87657500.00元人民币(18765.75万元)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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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满足以下单个项目规模要求的业绩证明:建安造价≥3000万元的新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案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业绩应为备案合同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数据等级要求为A级或B级,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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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0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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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平 | 联系电话: | 021-62667333-2103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2024版”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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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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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