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至六糠坡那河坡通村道路工程标段施工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至六糠坡那河坡通村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35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至六糠坡那河坡通村道路工程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南兴发改投资〔2024)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至六糠坡那河坡通村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358001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六糠坡、那河坡

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总长8.088公里,其中K线长6.854千米,B线长1.234 千米,采用农村道路四级公路(Ⅱ类)建设,设计速度15千米每小时;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3.5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及相关安防工程等。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1 年

招标范围: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驮坛坡至六糠坡那河坡通村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及相关安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如下: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 以上技术职称(“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均可)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个(含)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项目。)(上述业绩中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 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为: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3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市2023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登记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执行;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208号);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

按照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申请,详询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432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40414。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 00:00 时至2024年09月19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ccgp-guang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昊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1祥龙大厦3楼312号
邮编:
530000
邮编:
530000
联系人:
卢季柳
联系人:
林梅艳
电话:
0771-3290387
电话:
0771-3802986、1837882371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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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43544539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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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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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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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
交易服务电话:
0771-2856798
行政监督部门: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行政监督电话:
0771-3290690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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