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202PD0153 标段号: C01ZG008
招标人: 上海浦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9幢221室
招标人联系人: 赵璐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58527572
招标标段名称: 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D05C-13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3标)
建设地点: 东至D05C-17地块,西至D05C-16地块,南至秋硕路,北至D05C-17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新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4537.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366.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170.7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49.95米,单体建筑最高层数17层。本项目包括15栋13-17层住宅、1栋17层带配套公建裙房的高层住宅、1栋2层配套公建、2栋电力站、1栋垃圾房以及1座地下室以及室外总体(道路、管网、围墙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川沙新市镇D05C-13地块项目1#、4#、5#、7#精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24358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445675.48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6070.6441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0706441.00元人民币(6070.6441万元)
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近六年(自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至少具有工程造价≥ 40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资料: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如上述资料还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相关要求的,则视作无效业绩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2)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不接受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2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91832022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属所有公司中有超过2家通过资格预审时,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得分高低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子公司作为入围投标人; 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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