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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污水管网工程EPC
日期:2024-06-28 10:30 资质:市政一 市级:抚州市 县区:南丰县
截止:2024-06-27 金额:39116万元 评标:综合评估 工期:365
文件: 招标   保证金 有答疑

南丰县污水管网工程EPC

项目编号:361023202405270201        招标编号: 赣建丰招字[2024]第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南丰县污水管网工程EPC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南丰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2404-361023-04-01-227371
建筑面积0.1 平方米层次0 层结构砖混
项目总投资50495.61万元本项目投资39116.69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 1勘察工作内容:施工图阶段勘察; 2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 3 施工工作内容:设计工作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 4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采购。 (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一标段南丰县污水管网工程EPC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排水专业甲级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截止之日前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④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成员方):开标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 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三家单位联合,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方或设计方担任,并在联合体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责任。 7.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7.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由投标人经营人员担任。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10、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11、异议受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9AF,联系人:刘文电 话:0791-86123615,招标监督机构:南丰县建筑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丰县工业创新大楼6楼,联系电话:0794-7965600。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获取方式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文件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获取地址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13576066912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6月06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6月06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6月06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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