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

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151万亩(含高效节水建设面积0.035万亩),改造提升0.09万亩,实施地力提升0.2169万亩。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3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0878-722272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经办人: 杨洪勇
办公电话: 0878-722285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子洲
办公电话: 0878-3033838 移动电话: 1878786435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418001001
标段名称: 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14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81.6880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151万亩(含高效节水建设面积0.035万亩),改造提升0.09万亩,实施地力提升0.2169万亩,建设机耕路29条11557米,小坝塘修复2座,沟渠9条5521米等附属设施,总投资1707.43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381.69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的提供公司情况说明。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2.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2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3、信誉要求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函)。3.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函)。3.4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扫描件)。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3.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3.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文件要求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1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20 11:26:3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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