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大悟县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大悟县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大悟县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HBDW-202311QG-017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W-202311QG-017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环资【2023】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润合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吕王镇吕王村、董湾村、砚盘村、江大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吕王镇江大村等9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终端12座,配套污水主管网(DN315)2790m,污水主管(DN225)5615m,污水支管(De160、De110)11298m,检查井(Φ800)251座,检查井(Φ315)191座,破除路面2480m2,修复路面2480m2,池塘清淤3580m3,便道铺装405m2,绿化70m2,生态浮岛及水生植物678m2,太阳能曝气机2台及道路硬化8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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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吕王镇吕王村、董湾村、砚盘村、江大村
标段划分:二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446.2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已取得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农村环境整治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相关主体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组建,并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更改。(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组建,并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更改。(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优先选择进行排序,否则默认优先选择顺序为:1、第一标段;2、第二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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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润合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
大悟县前进大道58号
地址:
大悟县长征南路137号(原科技局二楼)
邮编:
432800
邮编:
432800
联系人:
熊股长
联系人:
彭工
电话:
0712-7215932
电话:
0712-72251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370574482@qq.com
电子邮件:
3728460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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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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