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北京市平谷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4〕27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平谷区分布于大华山镇、金海湖镇、 刘家店镇、南独乐河镇、山东庄镇、兴谷街道、王辛庄镇、熊儿 寨乡、镇罗营镇、平谷镇等 10 个乡镇(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38440666.67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3319(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88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实施退化林修复38440666.67平方米、科学绿化示范区 1 处,配套建设步道 1.8 公里、作业道 57.6 公里、宣传廊 2 组、宣教警示牌 10 个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 其他/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2300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森林抚育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8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 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10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渣土车运输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等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回执。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 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
联 系 人: | 杜女士 | 联系人 : | 曹建东、代鸰飞、任文斌、程育霞 | |
电话: | 010-69962494 | 电话: | 18515183390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hcbyzxyb@163.com |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