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变更(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变更(第二次)已由水利部以水总【2013】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门源县青石嘴镇

        (2)招标范围:(1)繁育车间生产设施优化。拆除原繁育车间内部分养殖池等配套管路,新设催产孵化兼育苗系统、恒温孵化系统、育苗系统、水质检测室兼控制室、工具间、更衣室、消毒室。 (2)新建流水培育池车间(跑道式循环水养殖系统)一座。拆除室外鱼种培育池十二座(单座尺寸9.5m?3.5m)和二座亲鱼暂养池(单座尺寸20.0m?10.0m),在拆除位置上新建流水培育池一座(跑道式循环水养殖系统)用于模拟河流流水状态。为保证培育池的水体温度,流水培育池布置在新建钢结构车间,建筑面积为1100.08㎡。 (3)新建地埋式恒温污水处理池一座。在繁育车间东北侧新建地埋式恒温污水处理池尺寸:长?宽?高=20m?20m?3.5m。 (4)新建2座室外苗种培育池,其中一座为长方形布置,长?宽?高=60.0m?20.0m?2.5m,另一座为三角形布置,长?宽?高=61.0m?41.0m?2.5m,2座培育池均为土池。 (5)对室外已建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外露部分进行保温处理。 (6)原有综合楼屋顶按现行规范重新铺设解决漏水,更换外立面保温材料解决保温问题。 (7)增殖站内增加一套生产养殖智慧管控系统,对鱼类增殖放流站水质、水温、鱼体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显示并报警,实现控制站内设备运转及水、电、气的自动开启和关闭。智慧管控系统的总站布置在综合楼一层。 (8)对站区繁育车间新增面积、流水培育池车间、柴发室及风机房进行暖通设计。 (9)繁育车间根据工艺优化部分设备及给排水管路,新建流水培育池车间设备及给排水管路,改造和新建室外部分给排水管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1857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变更(第二次).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建设内容:(1)繁育车间生产设施优化。拆除原繁育车间内部分养殖池等配套管路,新设催产孵化兼育苗系统、恒温孵化系统、育苗系统、水质检测室兼控制室、工具间、更衣室、消毒室。 (2)新建流水培育池车间(跑道式循环水养殖系统)一座。拆除室外鱼种培育池十二座(单座尺寸9.5m?3.5m)和二座亲鱼暂养池(单座尺寸20.0m?10.0m),在拆除位置上新建流水培育池一座(跑道式循环水养殖系统)用于模拟河流流水状态。为保证培育池的水体温度,流水培育池布置在新建钢结构车间,建筑面积为1100.08㎡。 (3)新建地埋式恒温污水处理池一座。在繁育车间东北侧新建地埋式恒温污水处理池尺寸:长?宽?高=20m?20m?3.5m。 (4)新建2座室外苗种培育池,其中一座为长方形布置,长?宽?高=60.0m?20.0m?2.5m,另一座为三角形布置,长?宽?高=61.0m?41.0m?2.5m,2座培育池均为土池。 (5)对室外已建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外露部分进行保温处理。 (6)原有综合楼屋顶按现行规范重新铺设解决漏水,更换外立面保温材料解决保温问题。 (7)增殖站内增加一套生产养殖智慧管控系统,对鱼类增殖放流站水质、水温、鱼体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显示并报警,实现控制站内设备运转及水、电、气的自动开启和关闭。智慧管控系统的总站布置在综合楼一层。 (8)对站区繁育车间新增面积、流水培育池车间、柴发室及风机房进行暖通设计。 (9)繁育车间根据工艺优化部分设备及给排水管路,新建流水培育池车间设备及给排水管路,改造和新建室外部分给排水管道。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7月04日00:00时至2024年07月0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郭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31137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0971-6311370

电    话:0971-616127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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