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八嘎乡2024年现代农业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砚山县八嘎乡2024年现代农业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八嘎乡2024年现代农业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建设示范区产业道路全长13.9公里(凹嘎水果种植示范园区7.6公里,六主村特色休闲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6.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51410平方米(含错车道2760平方米/46个)(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23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6-312783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马羽强
办公电话: 0876-387001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迎位
办公电话: 0871-63632607 移动电话: 151871512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1330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八嘎乡2024年现代农业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7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示范区产业道路全长13.9公里(凹嘎水果种植示范园区7.6公里,六主村特色休闲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6.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51410平方米(含错车道2760平方米/46个)(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须是在职员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及具有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不做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2023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足工程的需要。(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是在职员工,须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定稿-砚山县八嘎乡2024年现代农业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pdf2024-03-22 10:56:42
21招标公告盖章扫描件.pdf2024-03-22 10:56:3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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