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弥渡县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弥渡县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90.95% 自筹 9.05%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99.5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4.06 万元,预备费5.47 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3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307196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渡县水务局 经办人: 罗崇芳
办公电话: 1509697724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龙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玉萍
办公电话: 15198395115 移动电话: 1519839511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354001001
标段名称: 弥渡县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19 09:00
开标地点: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99.5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对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劳务用工、承发包行为等全面负责。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完成本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勘察任务,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成果报告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物探、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后续服务。(2)设计部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21年至今签订合同总投资在7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设计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21年至今签订合同总投资在7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施工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21年至今签订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4-07-26 16:41:31
2招标公告.pdf2024-07-29 09:36:0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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