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2295.84㎡,共计12栋新建建筑,总占地面积为:24717.57㎡,总建筑面积为:85129.90㎡,包括A-6、A-7型仓库,B-1~B-7仓库,C-1型仓库,物流仓储W-1和综合楼;A、B、C型仓库建筑高度为20.7米,物流仓储建筑高度为21.1米,综合楼建筑高度为23.9米;框架结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25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512250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云
办公电话: 0691-3081957
招标代理机构: 景洪市陆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罗燕飞
办公电话: 0691-2226999 移动电话: 1588763130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400141001001
标段名称: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14 09:00
开标地点: 勐海县开标室二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258.1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完成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若有)、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及所有评审合格通过。(2)施工工作:完成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包含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勐海县工业园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是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某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具备某项资质。)(4)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5)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专业。)(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是具备施工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具备施工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7-23 17:40:5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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