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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次试桩图纸.zip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兴仁镇通富佳苑安置房二次试桩招标人信用承诺.pdf  
  • 项目编号A3206120307000399项目名称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保障房工程
    标段编号A3206120307000399003001标段名称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安置房二次试桩
    工程类型施工

    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安置房二次试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安置房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核〔20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兴仁镇孙家桥村,西至通富北路,北至运盐河,东至太平路,南至新地西路

    2.1.2建设规模:兴仁镇通富佳苑四期安置房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20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589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747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84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25.492213元。

    2.1.4工期要求:依据甲方的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

    2.2招标范围:二次设计试桩共16根,具体参数详见试桩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两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因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未与本区招标投标平台实现对接,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无法在招标投标平台内锁定。动态资质核查的即时结果无法涵盖整个招投标流程且无法追溯历史及区间节点,故动态考核即时结果不作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投标风险,中标人如因此不能进行合同备案,中标人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73日至2024 7 15 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7  15  9   30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人:

    邵女士、刘先生

      话:

    0513-86129962

      话:

    0513-86101116、153064851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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