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档案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金华市档案中心二期建设项目[A3307010780007326003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4 16:37:27   


项目名称:
金华市档案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305-330700-04-01-928578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档案馆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746号
联系人:苏佳琪
电话:13777833226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十二里仁芳街71号
联系人:赵卫华
电话:13606523737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7821.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5790万元(包含设备费1437.77万元、智能化工程费用764.1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档案库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附属用房、室外道路、连接一期的室外连廊、二期门卫、电动伸缩门、一期路面、水管及停车位改造等配套工程、地下室、智能化工程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6140.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88.8平方米,包括档案库房16210.54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2425.56平方米,附属用房1852.7平方米(含配电房100.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72.56平方米,主要设置停车位、设备用房等;室外连廊179.09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9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06个。智能化工程包括包括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机房工程、库房环境监控系统、IBMS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地点:金东区李渔东路以北、兰台街以西。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方工程、基坑围护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光伏发电、空调、消防、人防、抗震支架、智能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室内外标识标线、一期路面改造、临水临电、泛光照明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在档案中心地块扩建二期项目,并对一期部分配套和室外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以使一、二期项目整体协调。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库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附属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智能化工程及设备采购等。本期新建建筑面积 26328.3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628.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00 平方米(含人防面积 1227 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 16058 平方米,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面积 2580 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1812 平方米,一二期室外连廊 178.35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96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400 个。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 计算机网络系统等 17 个系统。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金华市档案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7010780007326003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57,9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完成过 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凭证等(适用于未设置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得分的项目)。(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限制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黑名单、多个标段招标时的相关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7-25至2024-08-19,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2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电话:
0579-83187250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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