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三村乡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集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红河县三村乡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集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三村乡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集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乡村风貌提升:隔离围挡改造629.7m、门头改造 60 套、春茶收购站 69.36 ㎡、墙体修缮1#4302.26 ㎡、墙体修缮 2#305.88 ㎡。2、人居环境改善:原有混凝土道路铺沥青 4146.8 ㎡、人行道铺装 5082.1 ㎡、路缘石安装 1178.6m、停车位画线 814m、人行梯步 79.65 ㎡、洗手台 6 个、球墨铸铁管 20m、PVC-U 排水管 200m、φ300HDPE 双壁波纹管 1130m、蝶阀 4 个、室外消火栓 3 个、给水检查井 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2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带沉泥井)3 个、雨水口 24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2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带沉泥井)3 个。3、美化绿化:防尘固土 691 ㎡、人行道防尘固土 194 个、立杆式太阳能路灯 114 盏。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21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46213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陈升
办公电话: 18288612892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肖瑞
办公电话: 18787335527 移动电话: 187873355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44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县三村乡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集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12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12.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乡村风貌提升:隔离围挡改造629.7m、门头改造 60 套、春茶收购站 69.36 ㎡、墙体修缮1#4302.26 ㎡、墙体修缮 2#305.88 ㎡。2、人居环境改善:原有混凝土道路铺沥青 4146.8 ㎡、人行道铺装 5082.1 ㎡、路缘石安装 1178.6m、停车位画线 814m、人行梯步 79.65 ㎡、洗手台 6 个、球墨铸铁管 20m、PVC-U 排水管 200m、φ300HDPE 双壁波纹管 1130m、蝶阀 4 个、室外消火栓 3 个、给水检查井 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2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带沉泥井)3 个、雨水口 24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23 个、φ10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带沉泥井)3 个。3、美化绿化:防尘固土 691 ㎡、人行道防尘固土 194 个、立杆式太阳能路灯 114 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⑻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⑵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⑶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⑷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⑸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同项目负责人;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⑺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建过1项以上(含1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建过1项以上(含1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12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5-17 17:32:3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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