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2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华县水务局 0878-72221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经办人: 纪开智
办公电话: 0878-614447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承娇
办公电话: 18788155953 移动电话: 1878815595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135001001
标段名称: 楚雄州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03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399.2295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无在建和待建项目承诺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并完成过1件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社保相关机构盖章。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附注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附注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3)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4)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拖延工期,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并完成过1件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5、其他要求:(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03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11 14:56: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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