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开标]2023年莲花县湖上乡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
2023年莲花县湖上乡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莲花县湖上乡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莲花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9月5日至2024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并添加身份为“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如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span yes";="" roman";"="" new="" "times="" roman";="" style="letter-spacing: -0;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4px">年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莲花县琴亭镇文体中心一楼)。本项目非电子标,投标人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签到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邮箱发送(46527484@qq.com),并致电通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法定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花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地 址:莲花县二环路
联系人:朱正华
电 话:13979979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亮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莲花县滨河路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979257295
监 督 单 位: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 督 电 话:0799-722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