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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泥河镇2024年胜岗村欧屯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泥河镇2024年胜岗村欧屯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泥河镇2024年胜岗村欧屯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4〕66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泥河镇2024年胜岗村欧屯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18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188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泥河镇胜岗村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泥河镇胜岗村欧屯组(82户)、洋河村胡家组(34户)、洋河村响堂组(30户)、大岭社区陶老组(30户)道路、排水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513.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泥河镇胜岗村欧屯组(82户)、洋河村胡家组(34户)、洋河村响堂组(30户)、大岭社区陶老组(30户)道路、排水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工程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或第4)项资质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类似项目管理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或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8日 至2024年06月07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8815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1号

    编:231500

    联系人:张主任

    话:0551-8777700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编:231500

    联系人:殷工

    话:0551-8738815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927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229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6575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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