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1-7标段)
招标公告
宜丰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7个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丰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7个标段)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市、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镇、芳溪镇、桥西乡、天宝乡、潭山镇 等5个乡镇26个行政村。
2.2 计划工期:154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共 7 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排灌渠道、机耕路及其他田间配套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宜丰县芳溪镇、潭山镇、天宝乡、桥西乡、新庄镇等5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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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金额:约4097.56万元。(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6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 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 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 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 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
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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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 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
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 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 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 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 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 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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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 25日上午10 时 0 0分;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
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 ”进行线上签到。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 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施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 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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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开、评标时按照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 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进入排序标段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 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
7.6 投标单位参与多少个标段就必须足额缴纳多少个标段的保证金或提供多少个
标段的电子保函。
7.7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宜丰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13767585690
招标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318号耶溪福城38栋福城路55号商铺
联系人:况先生 电话:18170509378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 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 水 利 ) ” ( 下 载 地 址 :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 ee778397.html),(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 话:400-998-0000)。
2024年 9月30日
附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建设地点 | 开标顺序 |
1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1标段) |
705.4911万元 | 宜丰县芳溪镇,标段面积约:2477.93亩 |
按照金 额大小 为序, 先大至 小,降 序排序 开标 |
2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2标段) |
613.8115万元 | 宜丰县芳溪镇,标段面积约:2236.50亩 |
3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3标段) |
597.2287 万元 | 宜丰县芳溪镇,标段面积约:2399.2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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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4标段) |
582.6995万元 |
新庄镇标段面积约:1870.33亩 |
按照金 额大小 为序, 先大至 小,降 序排序 开标 |
5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5标段) |
574.4351万元 | 天宝乡、标段面积约:2382.06亩 |
6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6标段) |
519.3475万元 | 天宝乡、标段面积约:2285亩 |
7 | 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7标段) | 504.5432万元 | 潭山镇、桥西乡标段面积约:2251.33亩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宜丰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