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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4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备案表(2404-341323-04-01-678222)、关于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3]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灵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灵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

    2.2建设规模: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位于灵璧县城区,建设内容包括:77个公共停车场改造(总用地面积约343392.7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软硬件设施、路边停车位提升、充电桩设备安装(包括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光储充电桩、变电站、智慧充电桩运营系统等),搭建智慧停车系统(包括智慧停车云管理平台、车主出行服务平台、停车场联网前端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总投资额约37368.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2402.27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计划工期:(1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并满足正式运营条件。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15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2.4招标范围:灵璧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灵璧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后期运营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施工资质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739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739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股

    0557-6022585

    灵璧县钟灵大道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灵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平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吴逸然

    话:186056782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张哲文、任雪松、王坦

    话:173330304051832600197017600237726

    电子邮件:zhaobiao02@ah-inter.com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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