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红塔镇塘溪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

房县红塔镇塘溪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HBFX-202407FJ-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407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红塔镇塘溪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弘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弘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宽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红塔镇塘溪村
建设规模:新建2#生产车间19224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房县红塔镇塘溪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5
合同估算价:3075.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需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①工程概算投资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②单项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 ③单项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④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⑤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由牵头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将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弘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宽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镇塘溪村3组888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和昌三期7幢一单元16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许春波
联系人:
刘育
电话:
13636195665
电话:
150072863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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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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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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