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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B3206820342000820项目名称2024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B3206820342000820001001标段名称2024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类型

    2024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皋行审投资【202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选址于如皋市白蒲镇、搬经镇、城北街道、丁堰镇、磨头镇、吴窑镇、石庄镇、江安镇,包括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工程、农田退水生态净化工程以及智慧化系统三个部分,其中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工程新增水闸44座、连通管796米、回用泵站12座;农田退水生态净化工程含退水通内源治理共计22205立方米、生态护岸构建44187米、水生植被恢复117693平方米、生态浮岛119座、曝气增氧系统88座;智慧化系统构建水位监测及智能监控系统共计47座。总投资金额:3390.62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以及工程实施相应的后续服务;提供各项设计资料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技术咨询)、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3.2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工程保险、竣(完)工验收、项目移交工作、保修、全过程绩效评价等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2.3.3 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 施、文明措施等对项目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①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绩效评价考核成果符合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过以下类

    A.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单项合同投资不少于1000万的或水环境治理类设

    业绩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合同的复印件并盖投单位公章;时间设计合同项目投资提供的业实反据和内容供。

    B.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治理类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内容,视为未提供。

    5)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7)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施工及环保等要求;

    8)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9)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10)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信用等级要求:/

    13)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 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5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8月6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 ~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73 日至 2024 85 9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8 5 9 00分。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如皋市水务局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618

    联系人: 鞠志鸿

    联系电话:05138765145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1806895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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