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QP0055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奥特莱斯奥莱商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六合路5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63223344-80467 |
招标标段名称: | 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2#连桥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青浦区赵巷镇(道路名称:2#连通道,起:奥特莱斯一期,止:奥特莱斯二期)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青浦区赵巷镇,起:奥特莱斯一期,止:奥特莱斯二期,桥梁长168.3m,桥梁单跨跨径53m |
工程总投资: | 2567.95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209.75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2047476.00元人民币(2204.7476万元) |
施工工期: | 39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至少1个近7年(2018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桥梁)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23时00分到2025年04月26日 23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18916158833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2#连桥工程(2502QP0055C01)、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1#3#连桥工程(2502QP0054C01),两个项目采用批量招标,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2#连桥工程(2502QP0055C01)为主标段。 3、投标人应当获取批量招标项目各标段的招标文件,未获取所有标段招标文件或者未提交所有标段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未送达处理。本次批量招标投标人只需开具主标段项目的投标保函。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