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402PD0589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台儿庄路3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沈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68512283 |
招标标段名称: | 沈沙港(齐爱路-华东路)河道建设工程给水管线搬迁(前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齐爱路-华东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西起齐爱路,东至华东路,长约2.07公里,为规划次干河道,规划河口宽4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 6-15 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桥涵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动迁、管线搬迁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标准:工程等别III等,主体建筑物3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
工程总投资: | 5532.315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650.3638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503637.00元人民币(650.3637万元) |
建设周期: | 15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为配合沈沙港(齐爱路-华东路)河道建设工程主体施工,需前期对有关影响工程主体施工的上水管线进行搬迁。本项目最大管径DN300。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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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年份要求:5年,指2019年至2024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写业绩的相关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信息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1)提供针对本项目初步组织设计需要的内容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3)未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8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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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圆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821508252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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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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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0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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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报名超过两家时,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取得分最高的前2名入围。2、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资格。3、当实际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4、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