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EPC项目

蕲春县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EPC项目(HBQC-202311SZ-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11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3]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市永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境内。
建设规模:主要对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239个老旧小区内的配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完成61527户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并建设智能化管理平台等,详见项目批文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勘察(如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5
合同估算价:31773.94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的一个。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 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取得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证书;(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考核牵头单位)近三年账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黄冈市永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160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68号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龚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713-8978228
电话:
136360320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7263248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16日
备注:
标讯网站长微信
建筑吧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