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4365.89815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3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盐津县水务局0870-662007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盐津县水务局 经办人: 杨燕
办公电话: 1512661189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虎菲叶
办公电话: 18087455157 移动电话: 1808745515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400520001001
标段名称: 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27 09:00
开标地点: (盐津)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779.2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其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的期限内(提供承诺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截图);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7)其他要求:1.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的查询方式为:申请查询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txysc@126.com,申请查询。参与工程领域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向ztxysc@126.com邮箱发送查询申请,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至各投标企业递交查询申请的对应邮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2.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施工企业提供)。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盐津县粮食加工及仓储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x2024-09-02 14:31:34
2公告(盖章).pdf2024-09-02 14:31:2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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