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

弥渡县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弥渡县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建设生活污水收集DN300HDPE中空壁缠绕管1542m、DH200HDPE中空壁缠绕管8195m、DN200预制混凝土管道424m、DN200PE20m、D110聚乙烯PE管6554m,建设检查井(Φ700PE)189座、检查井(Φ500砖砌)19座、沉泥井(Φ700PE)186座,户用检查井(Φ500PE)540座。 (2)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处理规模分别为70m³/d、30m³/d、20m³/d、1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1套、均采用微动力预处理 生态库塘工艺;新建处理规模为1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套,均采用微动力预处理 生态渠工艺;新建处理规模为5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A²/O)工艺;新建户用处理设施(厌氧罐)7套。 (3)项目计划总投资56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26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渡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872-307196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帅先生
办公电话: 135777250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女士
办公电话: 13508827739 移动电话: 1350882773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351001001
标段名称: 弥渡县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0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0 09:30
开标地点: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仅限于:(1)本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等工作。(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满足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及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扫描件为准);(2)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其他: 1.企业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信誉要求: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及承诺书;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2.4投标人须就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作出承诺书。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7-26 10:39:4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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