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0120170321001P | |||||||
报建名称: | 塔子湖西路(三环线-井南大道)工程新建路灯高压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706161230502680 | |||||||
招标项目名称: | 塔子湖西路(三环线-井南大道)工程新建路灯高压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 | 武汉路灯管理局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 姜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君宇 | 招标联系电话: | 1342985951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秀平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871378827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塔子湖西路(三环线-井南大道)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工程项目道路长761米,红线宽40米。本项目需对整个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及地面辅道的路灯照明10KV高压配电工程进行安装施工(含相关设备材料)。本路灯照明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38.365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建初设(2008)107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即:“达到市级(含,如建筑工程黄鹤杯、市政工程金杯、银杯)以上优质工程的评选要求”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6-16 14:52 ~ 2017-06-21 14:52 | ||||||||
投资总额(万元): | 438.365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6-27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民之家3楼大厅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路灯管理局、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6-28 14:00 ~ 2017-06-29 14: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6-28 15:00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电力公司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企业,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备注: | 一、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当天,一次性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进行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审查,须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二、项目需要进行法人委托的,应委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为准)。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五、投标人在武汉建设网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有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六、原件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为当天十点之前)。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