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1#档案馆等3项)南立面石材米色彩绘造型工程和硅酸钙板及铝单板造型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1#档案馆等3项)南立面石材米色彩绘造型工程和硅酸钙板及铝单板造型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1#档案馆等3项)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顺义发改(审)〔2021〕1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顺义区档案馆,建设地点为顺义区新城第13街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1#档案馆等3项)南立面石材米色彩绘造型工程和硅酸钙板及铝单板造型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鑫诚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1#档案馆等3项)南立面石材米色彩绘造型工程和硅酸钙板及铝单板造型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172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54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顺义区新城第13街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南立面石材米色彩绘造型工程和硅酸钙板及铝单板造型工程(包括外墙、挑檐、门头处),含石材基础、幕墙埋件生根点、屋面柱子20mm硅酸钙板饰面外喷真石漆、所有外立面铝单板及20mm硅酸钙板外喷真石漆及南侧石材彩绘造型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幕墙最大单体高度30.1米,面积305平方米。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5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430万元(含)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08090900分至2024081409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909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鑫诚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南侧(第二施工处)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293号院3号楼1至2层106
联 系 人:魏坤 联 系 人:白亚芹
电话:010-89477205 电话:13581620864
传真:010-89477205 传真:010-69632401
电子邮件:654761737@qq.com 电子邮件:1321678000@qq.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40809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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