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蒜磷矿土地复垦工程

上蒜磷矿土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上蒜磷矿土地复垦工程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晋宁区上蒜镇上蒜磷矿安乐山占地面积约为203509.65平方米(约305.3亩)的矿山区域进行平台清理、矿塘排水、削坡降台、回填土方等生态修复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28 1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备注: (1)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2)计划变更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宇
办公电话: 0871-67808698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和可钦、王洋洋、程敏、钱凯、苏洋、李跃海、华影
办公电话: 0871-63114071 移动电话: 1598713244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266001001
标段名称: 上蒜磷矿土地复垦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8 09:00
开标地点: 晋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234.8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上蒜磷矿土地复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清理、矿塘排水、削坡降台、回填土方等生态修复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上蒜磷矿安乐山。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或完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信息,否则无法判定其符合性。(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3)其他人员: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或完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信息,否则无法判定其符合性。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5.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或完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信息,否则无法判定其符合性。6.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或完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信息,否则无法判定其符合性。(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3)其他人员: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7.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8.相关承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9.其他:9.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9.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9.3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上蒜土地复垦)招标公告.docx2024-03-27 16:39:2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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