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燃气部分:市政中压燃气市政管道改造26km,庭院埋地燃气管道改造23km,燃气室外架空管道改造8.3km(含套管),燃气立管改造3.2km(含引入管),对13900居民户内加装安全装置及户内设施改造;排水部分:同步更新改造城区排水管道14.5km,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3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叶家斌
办公电话: 0873613722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硼
办公电话: 18187384448 移动电话: 181873844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576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6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红河州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燃气部分:市政中压燃气市政管道改造26km,庭院埋地燃气管道改造23km,燃气室外架空管道改造8.3km(含套管),燃气立管改造3.2km(含引入管),对13900居民户内加装安全装置及户内设施改造;排水部分:同步更新改造城区排水管道14.5km,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①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3.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6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职业资格证。
业绩要求: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设计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②施工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③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注:2024年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业绩。
其他: 3.4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3.7人员要求:项目施工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总数不少于8人(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劳务员1人等)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持相应资格证,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设计人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9前期咨询单位: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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