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八角种植加工交易一体化项目(规模化种植区基础设施)(EPC)

富宁八角种植加工交易一体化项目(规模化种植区基础设施)(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富宁八角种植加工交易一体化项目(规模化种植区基础设施)(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富宁县五个乡镇(分别为:田蓬镇、新华镇、板仑乡、花甲乡、里达镇)八角种植基地建设产业道路55.61km,排水沟58.76km,涵洞214道,挡土墙5.96km,蓄水池50座,取水坝1座,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2套,输水管道22km,50KVA变压器3座,10kv高压线13km等基础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6-612227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经办人: 马靖函
办公电话: 0876-612796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城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星
办公电话: 0876-2193166 移动电话: 177087673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509001001
标段名称: 富宁八角种植加工交易一体化项目(规模化种植区基础设施)(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
开标地点: (富宁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9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富宁县五个乡镇(分别为:田蓬镇、新华镇、板仑乡、花甲乡、里达镇)八角种植基地建设产业道路55.61km,排水沟58.76km,涵洞214道,挡土墙5.96km,蓄水池50座,取水坝1座,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2套,输水管道22km,50KVA变压器3座,10kv高压线13km等基础设施。(注:最终工程量以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量为准)招标范围: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配合甲方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招标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若设计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经评审(审计)已超出限额(建设单位不承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则投标人应自行修改、优化设计,以确保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不能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①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③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其他要求:参照《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结合项目实际对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施工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③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扫描件.pdf2024-09-03 15:24: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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