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扩区建设项目路侧智能感知设备-1标段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H1A240007)
发布时间:2024-06-21 16:04:27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扩区建设项目路侧智能感知设备-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JTH1A240007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扩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京发改(审)[2024]12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70%,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
北京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为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扩区建设项目路侧智能感知设备-1标段提供设备及服务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边缘计算节点MEC 759台,毫米波雷达1888台,正向低时延摄像机2617台,反向低时延摄像机2368台,低时延鱼眼摄像机2036台,多合一补光灯4642台,一级补光标准频闪灯4642台,智能终端1271台。
招标暂估金额:
25926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通州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它说明: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设备到货,180日历天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2)交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6-21 17:30:00 - 2024-06-26 17:3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15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远程开标规则详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远程在线开标规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多行业共享--远程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及操作视频。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1 本次招标活动全程采用电子化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多行业共享交易系统(https://ggzyfw.beijimg.gov.cn/)”专区,下载详细的操作手册,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及系统操作。如有系统及文件编制操作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3521515-6088。
2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3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晖大厦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010-67869931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隗功磊、曹军、孔伟
联系电话:
010-62688253、8211、8229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